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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稿时间:2026-05-14 浏览量:2
近期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工信部等部门明确先进制造业、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底,且2025年度的企业清单/名单制定工作已全面启动。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,这是一项能直接降低增值税税负的“真金白银”政策。本文将结合最新延续政策,拆解适用主体、计算方式及申报全流程。
增值税加计抵减并非普惠政策,核心门槛在于行业属性与销售额占比。目前执行的主要是以下三类(截至2026年4月政策现状):
政策类型
加计比例
适用条件(需同时满足)
政策有效期
先进制造业
5%
1.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;
2. 高新技术企业(且在工信部/税务名单内);
3. 制造业销售额占比 > 50%。
2023.1.1 - 2027.12.31
工业母机
15%
1. 生产先进工业母机主机、关键部件、数控系统;
2. 列入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年度清单。
2023.1.1 - 2027.12.31
集成电路
15%
集成电路设计、生产、封测、装备、材料企业。
2023.1.1 - 2027.12.31
⚠️ 特别提示(天津企业重点关注):
此前广受关注的生产性服务业(加计5%)和生活性服务业(加计10%)政策,其全国性统一执行期已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。目前是否延续需关注地方性规定(如天津市是否有单独延续政策)或最新国家公告,本文主要聚焦于已明确延续的制造业类政策。
与服务业“自行判断”不同,先进制造业实行名单制管理。即使你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,若未进入工信部发布的年度名单,也无法享受优惠。
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=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× 加计比例(5%或15%)
实际抵减逻辑:
某先进制造业企业(加计5%)当期情况:
计算步骤:
首次适用政策时,需登录电子税务局,进入“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”模块,勾选“先进制造业”或“工业母机”等对应选项并提交。系统会自动校验企业资格(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、名单状态)。
在填写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》时,重点操作附表四和主表:
Q1: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,但未在2025年名单里,能自行计提吗?
不能。先进制造业政策是“名单制”优惠。若未在工信部发布的年度名单内,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享受。需尽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补申请(注意截止时间)。
Q2:加计抵减额有余额,下期还能用吗?
可以。当期未抵减完的加计额,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,直至政策到期(2027年底)或企业不再符合条件为止。
Q3:加计抵减额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?
不需要。加计抵减的增值税额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,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免责声明:本文基于2026年4月20日前发布的公开政策整理,具体执行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通知为准。
邮箱: sunjiangwei@sumsic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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