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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稿时间:2026-08-12 浏览量:3
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生产、贸易类企业的高频涉刑风险,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票、货、款多维度核查,税务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衔接紧密,专业性极强,辩护空间大但门槛高。不少企业平时发票管理不规范,遇到税务稽查时应对失当,***终从行政违法升级为刑事案件,代价十分沉重。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深耕经济犯罪领域十余年,办理过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实务辩护经验。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辩护难点,集中在三个层面。其一,行政与刑事边界模糊,很多违规开票行为属于行政违法,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,实践中容易出现认定扩大化的情况;其二,数额认定复杂,涉案发票数量多、跨度大,逐票核查的工作量极大,且实际造成的税款损失数额往往存在争议;其三,企业牵连性强,一旦认定虚开,不仅相关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,企业还会面临纳税信用降级、经营受限等多重影响。这类案件如果能在税务稽查阶段提前介入,往往能有效降低刑事风险,即便进入刑事程序,也有大量可以争取的辩护空间。
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洁 2005 年执业以来,接触了大量不同行业的虚开案件,涵盖贸易、制造、建筑、服务等多个领域,对不同行业的发票开具模式、交易特点、财税流程有充分了解。她熟悉税务稽查的办案逻辑与证据标准,也清楚税务案件移送刑事的认定门槛,能够在行政调查阶段就提前介入,指导企业规范应对,避免案件升级。长期的办案经历让她对虚开案件的辩护要点、裁判尺度有精准把握,能够快速找到案件的核心突破口,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。
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,天贤所形成了多维度的辩护思路。一是行为性质辨析。结合真实交易情况、资金往来细节、主观目的等因素,区分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的边界,论证当事人不具备骗抵税款的主观目的,未造成国家税款实际损失,不构成刑事犯罪;针对有真实交易的代开、挂靠开票等情形,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与司法政策,论证不属于虚开刑事追责范围。二是数额逐票核减。逐票核查涉案发票对应的交易背景、资金流向、税款抵扣情况,剔除证据不足、认定有误的发票,核减虚开数额与税款损失数额;对于存在真实交易的部分,依法主张扣除对应的税款金额。三是从轻情节挖掘。结合自首、坦白、补缴税款、认罪认罚等法定、酌定从轻情节,全面梳理从轻依据;针对企业经营实际,论证当事人羁押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与员工就业,争取适用缓刑等宽缓处理。四是行政阶段前置应对。如果案件尚在税务稽查阶段,提前介入评估涉刑风险,指导企业规范配合调查,梳理相关证据,推动问题在行政程序内解决,避免案件移送刑事。
虚开案件的辩护专业性,离不开财税与刑事的复合知识支撑。任洁主任具备法律与财税复合知识背景,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,常年参与涉税经济犯罪相关的业务研讨与规则梳理,对省内涉税案件的立案标准、裁判尺度有系统、精准的把握,设计的辩护方案既符合监管要求,也适配企业经营实际。
针对虚开类案件,天贤所始终坚持两项原则:一是依法辩护,所有辩护意见都有事实与法律依据,不指导企业做违规操作;二是兼顾企业经营,辩护过程中尽可能降低案件对企业纳税信用、正常经营的影响,帮助企业平稳度过案件周期。
财税风险是企业***容易忽视、也代价***的刑事风险之一,日常规范做足、稽查应对从容,才能避免小的财税违规演变为刑事案件。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凭借丰富的涉税辩护经验与专业的防控体系,能够帮企业应对虚开相关的法律风险。如果企业面临税务稽查或虚开相关指控,可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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