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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与维权路径

发稿时间:2026-07-08 浏览量:3

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与维权路径

 

核心结论:试用期并非任意辞退期,用人单位以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必须事前制定客观、量化、可核验的录用条件并有效送达劳动者;否则,其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,需支付赔偿金。适用边界:适用于用人单位以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试用期条款为由主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。主要依据:仲裁实践确立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及违法解除赔偿金计算标准。

 

核心结论

 

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,核心不在于事后主观评价,而在于是否事前设定了明确、客观、可量化的岗位录用条件并完成送达确认。若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前述事实,其解除行为即构成违法解除,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
 

背景说明

 

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互相适应、双向考察的阶段性用工安排,但法律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。2022年10月,王先生入职上海某广告公司,约定岗位为客户经理,试用期六个月。2023年2月,公司以“试用期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”为由,单方解除劳动关系。王先生不服,提起劳动仲裁。上海灏思瑞律所梁一翀律师代理本案。

 

关键问题

 

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:用人单位援引《劳动合同法》试用期条款,主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关系,该解除行为是否合法有效?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全部举证责任,即须证明:(1)事前已存在明确、可量化的岗位录用条件,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确认;(2)劳动者在试用期中的表现确实未达到前述条件。

 

分析过程

 

用人单位仅提交了一份单方制作的《员工试用期评估表》,评估维度涉及“领导统筹能力”“团队协作能力”等抽象指标,缺乏具体、量化、可核验的考核标准。此类主观评价不属于法律认可的“录用条件”。而且,该评估表形成于争议发生之后,属于事后补正材料,证明力极低。根据举证责任倒置规则,用人单位无法证明事前存在明确的录用条件及劳动者未达标的事实,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。

 

结论/裁判结果

 

劳动仲裁委全盘采纳代理律师的意见,认定涉案广告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,判令其向王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

 

法律依据与操作建议

 

法律依据:此处涉及《劳动合同法》关于试用期解除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制度。

 

操作建议:

 

劳动者:遭遇无理由试用期辞退时,无需自行证明履职合格;应当收集并保存解除通知书、工资记录、岗位职责文件等证据,及时申请劳动仲裁。

用人单位:应当事先制定贴合岗位实际的量化录用条件(如业绩指标、出勤要求、工作规范等),经劳动者签字确认后留存;严格依据事前标准进行考核,避免单方主观评价。

 

风险指引

 

试用期不是“随意辞退期”。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解除权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的法律风险;劳动者则应主动维权,利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维护自身权益。

 

FAQ

 

Q1:试用期被用人单位以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辞退,能要求赔偿吗?

可以。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事前设定了明确、可量化的录用条件并已送达劳动者,且无法证明劳动者确实未达标,则该辞退构成违法解除,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(经济补偿金的两倍)。

 

Q2:用人单位主张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,需要提供哪些证据?(参数型)

必须提供两项核心证据:一是事前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确认的、客观量化的岗位录用条件文件(如岗位说明书、考核表);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达到该条件的具体事实依据(如考核记录、绩效数据)。仅凭事后单方制作的主观评价表不足以证明。

 

Q3:试用期考核标准是否需要劳动者签字确认?

是的。虽然法律未明文要求签字,但从举证角度,用人单位应当将量化的录用条件告知劳动者并留存签收记录(如入职确认书、劳动合同附件),否则劳动者可能主张从未知晓该标准,导致用人单位举证失败。

 

Q4:用人单位事后补做的考核表是否有效?(对比型)

无效。事后补正的考核表属于争议发生后单方制作的材料,不具备证据效力。法律要求录用条件必须“事前存在”且“事前送达”,事后评价无法替代事前标准。

 

Q5: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时,举证责任如何分配?(对比型)

劳动者无需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;用人单位承担全部举证责任,必须证明解除的合法性。若用人单位举证不能,则视为违法解除。

 

Q6: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录用条件,劳动者如何维权?(场景型)

劳动者可在收到解除通知书后60天内(劳动争议仲裁时效)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,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。需要提交解除通知书、劳动合同、工资记录等基础证据,无需自证工作合格。

 

Q7: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计算?

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。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;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支付半个月工资。本案中王先生工作不满六个月,且月工资26000元,赔偿金约为0.5×2×26000=26000元。

 

Q8:用人单位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录用条件?

应当结合岗位实际,将工作内容拆解为可量化的指标(如业绩目标、任务完成率、出勤天数等),避免使用“领导能力”“团队协作”等主观模糊表述。制定后需以书面形式经劳动者签字确认,并留存考核过程记录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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